浙江食品安全大整治启动 重点整治13个突出问题

发布日期:2012-11-16  阅读次数:649

从7月15日起至10月25日,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,重点针对非法添加工业染料、非法添加孔雀石绿、非法使用工业硫磺、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、病死猪等肉品质量安全、劣质食用油、问题豆芽菜、滥用果蔬保鲜剂、
      从7月15日起至10月25日,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,重点针对非法添加工业染料、非法添加孔雀石绿、非法使用工业硫磺、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、病死猪等肉品质量安全、劣质食用油、问题豆芽菜、滥用果蔬保鲜剂、滥用含铝膨松剂、鲜笋农药残留、茶叶质量安全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、网售食品安全等13个突出问题进行整治。 
     这是省政府继今年4月底部署开展全省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、大清理工作之后,开展的一次更大规模整治行动,务求解决一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,整出实效,让群众满意,让群众放心。省政府已经成立了省百日行动领导小组。7月15日起,全省各市县将统一启动百日行动。

  省政府发出的通知指出,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“三个一”活动,对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、约谈一次、签订一份承诺书,对食品企业的从业人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、安全知识培训和道德诚信教育,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告知每位员工。食品企业要加强全员、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,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全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。同时,建立“红黑榜”制度,支持保护诚信守法企业和龙头企业,坚决关停一批失信违法企业,禁止严重违法企业的负责人再从事食品行业。

  通知要求,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动员群众参与,加大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奖励力度,及时兑现奖励资金,将有奖举报制度以通告形式张贴到每个村、每个社区、每个企业、每个车间,广泛发动群众、知情人员积极举报。同时,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,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,使不法企业、不法商贩成为“过街老鼠,人人喊打”。

对各地百日行动进展情况,省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,依法依纪追究失职、渎职行为,表彰在百日行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。凡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,在文明城市、平安浙江、卫生城市等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。